付治国,男,出生于1967年3月,汉族,辽宁朝阳人,教授,田径国家级裁判。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,体育学院专职教师。政协朝阳市第11届,12届委员。从事体育教学与训练工作30余年,出版教材一部,主持完成省级课题3项,参与完成5项,完成市、校级课题8项,参与完成10余项,公开发表论文17篇。教学经验丰富,科研能力强,多次获优秀教师、杰出教师称号。